三亚拟划禁燃区 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

12.01.2021  15:01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11日消息(记者 谭琦)11日,记者从三亚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和高污染燃料管理工作,三亚组织编制了《关于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以下称《通告》),即日起至2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告》中将在三亚划定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区(以下简称:禁燃区),在划定区域内不得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据了解,《通告》称,计划将三亚市中心区域(绕城高速公路以南、海岸线以北、大兵河以东、大茅河以西的区域)、亚龙湾规划区、海棠湾中心区域(G98高速以西、海岸线以东、椰林路以南、Y106以北)划定为禁燃区。在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此外,在禁燃区内的饮食服务业者,应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为使用清洁能源。在三亚管道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饮食服务业者,可以优先选用天然气,也可改用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在三亚管道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外的饮食服务业者,应当选用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通告》还公布了高污染燃料目录。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