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招指标到校生比例再提高5% 禁提前招录学生

16.03.2016  09:29

  今年参加中考的孩子们注意啦!备受关注的《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昨日正式发布。记者注意到,《意见》对我省今年中考报名、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同时特别强调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初中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严禁提前分流学生;各招生学校不得在学生初中学业结束前提前招录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在秋季开学10个工作日后不得再录取新生;严禁普通高中空挂学籍。

   关键词

   报名

   非我省户籍考生具备一定条件也可报名参加中考

  户籍不在我省,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在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在我省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为在我省就业的常住人员,且具有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已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今年中考,我省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其中,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我省学校就读的,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在外省市学校就读并要求回琼升学的,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学籍卡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持本人户口簿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

   关键词

   考试

   8个统考科目只公布原始分总分不公布单科原始分

  2016年我省继续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个学科,满分合计810分。除体育外,其他7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月25—26日。全省统一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生物、地理考查时间为6月27日下午。生物、地理每科满分为100分。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直接赋予等级。

  全省统一考试学科的成绩,以各考试学科等级和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呈现,既公布考生的各考试学科等级,又公布由各考试学科原始分相加而成的原始分总分,单科原始分不公布。全省统一考查学科的成绩,只公布考生的学科等级。

   关键词

   招生

   海中、垦中单独分配指标招收外省市户籍考生

  《意见》强调,各市县(单位)、学校要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核定后向社会公布。其中,省教育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继续全部或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本市县(单位)范围内招生。

  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定点分配到市县(单位)的指标,只招收该市县(单位)户籍的考生。其中,海南中学、海南省农垦中学单独分配指标招收学籍在我省的外省市户籍考生。

  各市县(单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是否招收学籍在本地、但户籍不在本地(含外省市户籍)的考生,由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报省教育厅中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单位)须逐步提高学籍在本地、户籍不在本地的考生升学比例。

  各考试学科等级、原始分总分以及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在其达到规定要求后,比较原始分总分;若原始分总分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

   关键词

   普高录取

   指标到校生比例再提高民办高中继续实行自主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继续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予退档,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

  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招生计划比例确定为:省一级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5%,其余学校不得低于40%,与去年相比,均提高了5%。各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在其统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文体特长生招生指标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的6%。

  民办高中学校(除公费生计划)继续实行自主招生。鼓励优质民办高中学校拿出一定比例的计划统一招收“公费生”,经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报省教育厅批准,列入第二批次录取。

  在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经民办高中学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三方签订录取协议,并报当地中招办同意,可分别在提前批录取前和第一批录取之后、第二批录取之前录取该生,但录取学校须分别在提前批录取前和第二批录取前,及时将协议录取考生名单及协议书报省教育厅中招办备案,以免重复录取。录取协议书样式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若考生中考成绩达不到省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其与民办高中学校所签录取协议无效。如该生考试总分达到该民办高中学校公费生录取分数线的,则占用该民办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关键词

   特殊类型招生

   除试点班外中职学校继续实行报名注册入学

  五年一贯制招生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其中,招收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原则上按分配市县计划从面试合格且具有本市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同时兼顾男幼师定向培养生占一定比例。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招生,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出档,择优录取,录取后不予退档(因招生出现特殊情况的除外)。报考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的考生必须具有海南户籍和学籍,且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要达到八科满分的65%以上才能被录取。其他报考中职学校的考生继续实行报名注册入学,报省中招办办理相关录审手续。

   关键词

   优惠政策

   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其他6类情况加5分

  根据《意见》,符合以下各类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学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或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在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1、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

  2、以下六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2)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3)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3人以下(含3人)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两场以上)的考生;(4)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5)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6)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记者许欣)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