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探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启动低保“最严”核查
为根治“错保”、“漏保”、“人情保”乱象,我省探索搭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把“救命钱”给最需要的人
2014年以前的一段时间里,临高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金成了“唐僧肉”。申请者每天蜂拥至民政局排着队直接要求局长特批指标。而在一年中会有上百个举报、投诉和咨询电话打到民政厅信访平台,问题直指“错保”、“漏保”、“人情保”等尖锐问题。
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入户核对低保对象的信息。
此后,全省各市县都对搭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进行了探索。经过两年的治理,大批不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被清退。伴随着社会救助程序的逐渐规范,我省很多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得到了改善,但“因病致贫”、“错保”、“群众满意度不高”等现象时至今日仍然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如何使社会救助机制落到实处依然值得探索。
探路1
如何避免“人情保”、“关系保”?调整低保申请受理主体,启动“最严”核查
残缺的墙面、凌乱的卧室内摆着几件废旧电器、厨房的油瓶米罐都见了底……3月1日下午,澄迈县金江镇负责民政工作的镇委委员王瑞斌开始了他几乎每天都会开展的核查工作,对象是大催村45岁的低保户廖光德。廖光德家中非常贫困,他体弱多病,妻子残疾,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家里农田种植的粮食只够一家4口人吃,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王瑞斌例行核查了廖光德的存折支出等情况,并对其家里的状况进行了评估。在征求了村委会干部的意见后,初步认定廖光德符合低保对象标准,可以经镇政府审核上报。
“我们现在是保证100%入户调查,保证100%两级核查,层层把关,不留死角。”长期从事民政工作的王瑞斌告诉记者,如今的低保核查堪称“史上最严”,低保对象向镇里提交申请后,镇干部和村干部会对低保对象进行初步核查,核查过程中会进行认真的讨论。待审核通过并公示以后报到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组织第二轮核查,最终确定低保对象。
偶尔仍会有人通过“各种关系”找到王瑞斌希望申请到低保。王瑞斌的态度是“谁要找到我,我把这户先放着,等民主评议的时候同更困难的对象作对比。”在讨论过程中,王瑞斌会将每一户低保对象的材料做成幻灯片,在讨论时给大家做参考。“能不能评上完全按照标准,每一户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在那里摆着,大家一起来评判。”王瑞斌说,自己组织的每次入户检查也都是交叉的,由一个村检查另一个村,相互对比,避免因私人原因引起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澄迈县民政局局长王冰指出,为了做实年底核查,澄迈县民政局设有专门的工作经费。
同样,在临高县,为规范程序,县民政局要求严把备案关,与村(居)委会干部有亲戚关系的保障对象一定要备案、公示出来,接受社会的监督。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临高低保乱象被曝光后,为规范程序,全省各市县调整低保申请受理主体,把原来由村(居)委会受理的低保申请调整为由乡镇政府(农场)直接受理,从源头上压缩村(居)委会干部的违规空间。
探路2
如何避免“漏保”情况发生?主动寻找排查,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救助
在临高县加来农场山凤作业区多貌村附近,一栋老平房的一侧已经倒塌,“半露天”的房内只有几件破旧的旧家具,这是63岁村民林理珍的家。2年前,在鱼塘打工的林理珍,因年纪大了,失业返回家中。由于没有直系亲人、没有积蓄、又丢了工作,林理珍对自己晚年生活十分发愁。
不久前,加来农场民政办的干部杨忠在加来农场得知了林理珍的情况,并帮他申请了低保金。“要给他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让他不要总为‘如何活下去’而担忧。”看着林理珍用低保金置办了米和油等基本生活用品,杨忠还打算帮他申请临时救助。
村干部们认为,对于不了解国家低保政策的林理珍而言,民政干部主动上门帮他办理低保的做法是雪中送炭,非常及时。
“很多贫困群众对现行政策根本不清楚,如果只靠低保对象自己申请,或者村委会、乡镇去报,肯定会有漏保。”陈达华介绍,自2015年11月份启动低保主动发现机制以来,临高县、镇、村三级民政工作人员在完成低保对象年度核查的基础上,累计入户走访非低保家庭1806户6321人,其中,主动发现并最终确定符合城乡低保保障条件的对象168户588人。
王冰也表示,民政干部走访排查的过程中,到了一个村子中走访,必须要问的问题一定是:“这个村子里面最穷的那些群众保到了没有?”以此确保“应保尽保”。
王瑞斌在审核低保时遇到过特殊情况,某一户低保申请对象家庭条件极差,但是亲友却将机动车挂靠到这一户低保对象名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首先要调查情况属实,然后引导他们将名下车辆进行更名或注销,而不是直接告诉他‘你不符合条件’。”
在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尖岭村,一栋崭新的二层小楼已封顶。早日带着老婆和两个孩子住进这栋小楼,是36岁村民陈明多年来的梦想。为此,陈明辛勤种植香蕉10多年。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压垮了陈明,他的梦想也变得渺茫。
从被检查出患上重症肺炎,陈明的治疗费一天天猛增,好不容易攒下的存款很快就花完了,外债也越积越多。等到3个月后,“救回命”出院时,陈明的医药费累计到了37万元,新农合医疗报销后他个人自付部分为22.49万元。
昌江民政局工作人员林亮亮帮助陈明办理了医疗救助后,对他的家庭进行了排查,决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再帮助他申请低保金。
探路3
如何避免“错保”现象发生?探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在澄迈县金江镇大催村委会办公室门前立着一块社会救助公示栏,公示栏左侧详列了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具备的条件,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提供的材料以及澄迈县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图。
而在右侧,设立低保长期公示栏,其中大催村低保保障对象的基本信息一览无余,包括了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保障人数、月保金额等信息。
“哪个人在哪条巷子里居住,每个月领多少低保,一览无遗,想要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参照公示栏里的低保对象,就基本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申请。”王瑞斌说,公示栏就像一把尺子,让百姓按照标准来衡量,让保障在阳光下进行。
不仅在金江镇,如今在澄迈县所有村(居)委会都设立了社会救助的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我们把自己的手机号码也全部公示出来,接受社会的监督。”王冰说。
与此同时,全省民政系统还在探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希望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这样可以准确保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信息平台的建设需要跨部门协调的工作,在与相关部门协商信息互换互查时,由于各主管部门的风险评估不同,协调推进难度较大。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存在多元化和隐蔽性的特点,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带来较大难度,对于社会救助工作来说,它仍是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工作难题。
记者获悉,目前,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已在全省逐渐铺开。澄迈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县里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过滤,很多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被揪出来。
在临高,目前已经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率先成立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动与公安、社保、住建、房产、银行、国土、税务、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对低保对象及拟新增的对象家庭的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信息比对和资源共享。2015年,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同有关部门先后进行信息比对1947户。“弥补了入户调查的单一性问题,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起到了威慑作用。”陈达华表示。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建立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助机制,逐步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做到安全保密措施先行,防止居民个人隐私及其他重要业务数据被外泄、篡改和滥用,明确核对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的核对信息将引入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核算、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状况核查以及种植养殖业家庭人均收入的计算等。
探路4
如何避免救助资金“睡觉”?改进工作作风,启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
作为曾经低保乱象“重灾区”,如今已经再没有群众排队找局长的情况出现了,但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陈达华说,随着低保工作责任的不断落实和对错保工作责任追究的深入,低保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宁可漏保、也不错保”的思想。
“从不作为到主动作为,提高救助资金的保障效率,让资金发挥效益,不能让资金‘睡觉’。”陈达华介绍,临高县启动了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下达主动发现符合保障困难家庭的指导性指标,主动服务,促进应保尽保。
民政工作人员的作风也在进一步完善,临高县民政局将工作人员迟到、早退、入户数量、主动发现低保人员等都纳入到考核体系中,对工作人员制定奖惩办法,进行激励。
陈达华坦言,在具体的工作中,民政干部违规的成本变大,规定要求民政工作人员达到100%的入户率,谁签名谁负责。王瑞斌说,金江镇辖区面积大,为方便群众,镇政府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便民点,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驻守到村里值班,对困难群众的所有救助申请进行受理,并及时登记、回访。“镇干部365天值守在村委会,如果哪一个村哪一户出了问题,工作不到位的人员就要被追责。”
“我们镇政府设有政府投诉热线,对反映的问题我们会第一时间受理处理。”王瑞斌说,不久前,一户低保申请对象打来电话反映,自己的女儿患有红斑狼疮,但却被撤销了低保。王瑞斌调查发现,民政部门撤销低保的原因是女子已经出嫁,但他经过入户走访得知,女子不久前已返回到了原籍老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立即帮助他们重新完成申请。”
可喜的是,去年省政府出台《海南省社会救助规定》,《规定》中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增加了对相关部门的约束力,能更加有效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在对市县政府低保工作绩效评价中将低保的准确率、资金执行、工作保障、管理、效果等方面作为考核标准,进行全方位考核,然后对各市县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各市县民政局又制定了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对乡镇进行考核排名,引起各级民政部门对救助工作的重视。
整顿
矛头直指低保办理人员徇私舞弊查出8万多人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
2014年2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读者来信《变味儿的低保》,反映临高县和舍镇存在村民申请低保“先交手续费”、“应保不保,不应保的违规纳保”等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政府部门随后的调查让人触目惊心,和舍镇布佛村委会干部或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有42户,其中违规纳保的有17户。调查还显示,村干部强制收取低保手续费每户20元。
“在全省范围内,临高等市县的低保申办程序一度非常混乱。”省民政系统一位长期关注低保问题的人士表示,从前,自己到临高县民政局开展工作时,经常可以看到“有当地群众堵在局长办公室门前”的状况。不仅如此,在省民政厅设立的信访热线中,也有很多群众反映临高当地的低保乱象。问题直指低保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人情保”、“关系保”;审批中“错保”、“漏保”等问题。
“有些群众到局长办公室反映诉求,得到了解决,其他群众得知情况后,也纷纷来找局长,结果民政局每天人头攒动。”该人士表示,因为低保申请秩序混乱,在全省2014年度低保工作绩效评价中临高县排名倒数第二。
媒体曝光后,临高相关干部被问责,全省民政系统立即开展了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彻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事件之后,新上任的临高县民政局局长陈达华表示,整治从开始至今的两年时间,临高县对每一个低保对象都重新审核一遍,共清退因家庭收入超出低保标准或家庭财产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低保对象5621户近1.6万人;同时,新增低保对象2543户1.11万余人。
在整治过程中,澄迈县清查了5千多户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
省民政厅提供的一组数据说明效果:在整治过程中,全省民政系统取消了不符合救助条件8万多人的低保保障资格,3万多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低保专项整治、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以及社会救助资金专项审计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从2012年到现在,全省低保绝对人数从40万下降到27.2万。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整治的过程中,民政部门创新核查手段,同多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引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将把关环节压紧压实。“以整治为起点,全省民政系统对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让海南的“救命钱”用到实处,对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做了长时间的探索。”
思考
政府如何承担“兜底”职责?统筹救助资源,发挥多方作用
省民政厅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低保对象27.2万人,五保供养对象2.9万人,城乡医疗救助57.4万人次,孤儿2000多人、125.5万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仍需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地接受各种救助。
“我省社会救助制度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救助在政策设计、制度安排、机制程序、经办服务等方面都要继续完善和创新。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指出,以救助资金为例,我省多个市县医疗救助资金告急,个别市县医疗救助资金的缺口达到2000多万元。“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变得十分迫切。”
“救助方式多样化,一个人出现了问题,需要家庭、社会、政府共同担负起责任来帮助他。”该负责人表示,以医疗救助为例,可以在国家医疗保障的基础上,由民政兜底作为最基本的保障,此外还要有社会慈善力量、社会组织的参与和介入。
“群众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力量差距仍然很大,一年发出几千万元救助资金,群众还是不满意。”王冰指出,在加大政府救助投入的同时,还应该多从社会发展源头思考解决问题,在救助的过程中,可以针对某一困难户整合民政、卫生、教育、住房等部门的力量,实实在在起到兜底的职责。“要多了解困难群众致贫或者陷入困境的原因,医疗问题通过医疗部门解决,教育问题通过教育部门解决,住房问题通过住建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