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入

28.04.2016  21:32

省财政厅

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入

 

  本报记者   张谯星   通讯员   姚嘉

  “必须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扶贫资金精准投入。”省财政厅厅长刘平治表示,一是尽快制定省级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投入、精准使用。二是出台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协调机制,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似的涉农资金支持扶贫开发。三是成立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承接财政专项资金等注入的项目资本金、银行信贷资金等,针对重点扶贫项目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此外,还要加强督导检查,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推动信息公开,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必须加强责任追究,严肃财经纪律。”刘平治介绍,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原则,严肃查处扶贫资金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一是加强整改。对扶贫资金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并重点监管和密切跟踪整改情况,将整改情况作为今后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黑名单”。对于违规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列入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对于围标串标的企业,3年内不得参与扶贫项目的投标。三是强化问责。凡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扶贫资金的,限期追回财政资金;凡属截留、挪用、滞拨资金的,限期调整相关资金及有关账目,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报海口4月27日讯)

 

(本文摘自《海南日报》2016年4月28日 A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