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委会研究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01.11.2018  16:10
  2018年10月31日下午,为贯彻落实鞠磊常务副市长 “同意改为代建。请环保局抓紧推进,年内开工”的重要批示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佟吉强在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南楼6021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务集团、海口美丽村庄投资公司、项目编制单位派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水务集团、海口美丽村庄公司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招标倒排工期情况的报告,研究讨论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下一工作程序。议定如下: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各司其职,根据倒排工期时间,全力加快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进度,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我市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2.6103亿元资金的拨付工作。   二是各区政府、市生态环保局、市水务集团、海口美丽村庄投资公司要严格按照会议议定时间节点,完成出具承诺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项目招标书编制等工作。   三是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应根据10月29日省生态环境厅意见,采用省生态环境厅最新修订的《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   四是请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区政府把已确认好易开工建设的自然村庄名单污水处理站点选址报送市水务集团。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指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宜采用租赁形式,建设选址不受用地性质及规划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