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中国超10万矿山累计毁损土地386.8万公顷

09.10.2014  12:44

  “10多万座矿山,累计毁损土地386.8万公顷,影响地下含水层面积538万公顷,固体废弃物累计存量400亿吨,年排放废水超过47亿立方米……”这是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鞠建华在日前由矿业界和北京绿矿联合工程技术研究院联合举办的2014中国矿业绿色发展交流会暨矿业经济转型高峰论坛上给出的一组数据。

  鞠建华指出,由于我国矿业领域不同程度存在资源利用粗放、管理不规范、布局结构不合理、装备技术落后、产业集中度低、生态环境保护薄弱等问题和现象,导致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过大,矿业整体形象差强人意。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途径,是转变矿业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鞠建华表示。

  绿色矿山试点数量偏少, 占比仅约0.6%

  2007年,国土资源部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提出“落实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的倡议,社会开始关注绿色矿业和绿色矿山。2010年8月,国土资源部开始全面启动绿色矿山建设。截止今年8月,全国已有661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但在全国10万余座矿山中,绿色矿山所占比重仅约0.6%。

  “绿色矿山的试点数量偏少,难以整体推动矿业绿色发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赵全厚介绍,绿色矿山建设的配套政策不完善,矿业绿色发展的激励推动作用不足;缺乏专门针对绿色矿山发展的专项资金,也未能赋予绿色矿山在财政支持上的优先地位。“对于矿山来说,被评为绿色矿山与否,在所获得财政资金支持上差别不大”。

  目前,中国绿色矿山可以获得的财政支持资金包括: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等与矿山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专项资金支持。“这些专项资金都是针对矿山绿色发展的某一个方面,使用呈碎片化现象。”赵全厚表示。

  以一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为例,2011到2013年共获得国土资源部归口财政资金支持10项,金额合计7.37亿元,基本涵盖了矿产资源风险勘查、矿山采选冶炼、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多个环节。但“具体到单个项目上,一些项目只能获得200万到500万元的资金支持,金额很少,补贴力度较低。”该矿企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建设绿色矿山一般以系统化的技术创新和生产设备的一系列升级改造为支撑,背后离不开矿山企业大量的资金投入。

  “绿色矿山是全国矿山的典范,它们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增加了成本、付出代价,既然是典范就需要有奖励。”中国矿联副会长、总工程师,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会长刘玉强对《中国经济周刊》直言,“在税费问题、示范工程等方面都应该给予奖励和政策支持,像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可以提前还给企业,矿业权配置、土地配置上要多向绿色矿山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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