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第二督查组到海口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24.12.2016  02:05

省安委办第二督查组到海口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2016年12月22日上午,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黄嘉琪带第二督查组到海口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军、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佟吉强出席会议;市安监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琼安委办〔2016〕131号)文件要求,督查内容主要如下:

  (一)我市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11月2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情况。

  (二)我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特别是政府领导带队开展大检查情况。

  (三)我市组织开展客运、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督查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的形式进行督查,市安委办按照上述工作内容资料台账整理成册,按照督查细项进行排列。

  会议上,第二督查组充分肯定我市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在学习传达学习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各级安委会会议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方面。同时要求我市继续以“又严又实”的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隐患,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海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