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二批举报投诉件51件

13.08.2017  17:22

8月13日,发表于《海南日报》头版重要位置。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二批举报投诉件51件

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 多地采取措施解决群众关切问题

本报海口8月12日讯(记者孙婧)今天,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二批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投诉件51件,加上首批移交的40件,两日累计移交了91件。从11日夜间起,我省多地已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和整治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将按照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全力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

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获悉,这次移交的51件举报投诉件,反映了水、噪声、大气、垃圾、油烟、生态等69个环境污染问题,涉及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相比昨日,今天新出现了土壤、扬尘、重金属、光污染等4类环境污染问题。并且,群众还反映海南部分沿海区域退潮时海滩出现垃圾的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这批举报投诉件当晚已全部转交相关市县。各地第一时间研究确定整改方案,让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不过夜。

对于各市县已经陆续开展的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会根据反馈情况,督促各地依法公正查处。并在下一阶段,对个别案件进行现场核查。

短评:立行立改抓好环境问题整改

8月11日晚上,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将第一批40件群众来电举报投诉件移交给我省后,相关市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连夜整改,有的市县还要求24小时内要有整改反馈,这充分体现了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立行立改的态度,也反映出我省抓好相关环境问题整改的坚定决心。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这些群众举报投诉件,是广大群众充当“环保耳目”,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协助解决环境问题的体现,反映了广大群众对建设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回应群众的呼声与诉求,就是要抓好移交问题的整改。

问题早一日解决,环境就会早一日向好。所谓“态度决定行动,行动决定成效”,对于群众反馈的各项环境问题,各市县、各部门都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才能不辜负群众的期待,守护好海南发展的“最大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