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完成海南省督察进驻工作

23.09.2017  09:14

  本报海口9月22日讯 (记者陈雪怡 特约记者邓韶勇)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于8月22日至9月21日对海南省开展围填海专项督察,在此期间,下沉督察我省沿海12个市县、三沙市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在省委、省政府及各市县(区)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调阅文档、走访问询、下沉督察、梳理总结等相关督察环节,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于9月22日正式结束在我省的督察进驻工作。

  督察进驻一个月来,督察组共计与153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沟通,其中省级领导15人,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38人。同时,督察组共计调阅资料1146卷,对116个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组织飞机、船舶开展立体巡查3次。

  督察期间,督察组共接到举报电话468个,收到举报来信54件,经梳理分析及合并重复举报,向我省转办有效举报共175件。截至9月21日,已收到我省关于170个问题的处理反馈意见,尚在办理中的有5个,交办件内容主要涉及围填海、近岸海域污染、岸滩垃圾、自然保护区管理、非法采砂、侵占海岸线、破坏海防林等问题,已办结107个,办结率61%。

  对于督察组移交的交办件,我省沿海各市县(区)扎实抓好交办件整改落实,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依法依规解决。同时,全省各级各有关单位牢牢把握国家海洋督察的“黄金机遇”,进一步推动规范用海、依法用海、科技用海、集约用海,有力推进了我省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海洋资源更高水平地开发利用。

  督察组指出,海南各级政府对督察转办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不护短,认真落实督察组的要求,建立机制、主动公开、立行立改、依法问责,在督察进驻期间及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群众对海洋督察普遍持积极肯定态度。

  目前,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督察工作已进入督察报告阶段。对于已经转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督察组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密切关注,加强沟通,督促地方政府持续推进边督边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能够公开到位、整改到位、查处到位、问责到位。

  据悉,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设立的电话、信件举报途径已于9月21日20时关闭。对于进驻结束后收到的、群众在规定时间寄出的举报信件,督察组仍会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被督察地方转办,并督促地方及时进行查处、整改、公开,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第三十三批群众举报件 已办结4件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3人民政府
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二十七批交办件
  本报海口9月19日讯(记者陈雪怡 特约记者邓韶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