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下沉海口开展督察

04.09.2017  12:31
      海口网9月4日消息(记者高翔)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在完成第一阶段督察任务后下沉海口开展督察,并于今天(9月3日)下午听取了我市的工作汇报。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常务副组长雷波,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督察组其他成员以及我市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了汇报会。

  据统计,截至9月1日,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群众举报件10批次共21件,共问责3人次,下责令整改通知8份,立案调查2件,罚款1件10万元,案件澄清3件。

  会上,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我市关于海洋相关工作的汇报。倪强介绍了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海洋强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湾长制、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等工作亮点,同时也分析了我市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监管执法薄弱、监测整体能力不足等问题。

  雷波对海口市委市政府的迎检工作给予肯定。他表示,下沉督察阶段,国家海洋督察组将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同时,督察组会继续受理群众的来信来电。为做好下沉督察工作,希望海口在三个方面予以配合:要如实反映情况,不要回避,也不要夸张,对督察组要求调阅的相关资料,要全面、真实并及时提供;要切实整改落实,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对转交的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舆论发现问题,促进问题解决。

  倪强表示,这次国家海洋督察组来海口开展督察,是对我市海洋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把脉问诊,必将对全市海洋工作以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海口一定不回避、不遮掩,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挂牌销号,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