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5.12.2015  19:08

  2015年5月,省食安办、省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海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去年琼海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三亚、文昌和海口市琼山区开展试点,近半年来,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截止到12月中旬,四个试点区域共参加投保的单位有55个,提供了1.78亿元的风险保障。据了解,在55个参保单位中,学校26个(含幼儿园16家),占参保单位总数的47.3%;餐饮服务单位14个,占参保单位总数的25.5%;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共15个,占参保单位总数的27.2%。 

  下一步,省局将积极推动多部门合作,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扩大宣传和引导,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食品安全治理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全面推行我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