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助力我省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03.11.2017  09:22

2017年初,在国家统一部署下,我省启动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实现了全国首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外省住院,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不再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目前,我省异地就医结算合作范围已扩大至全国所有省级平台、所有统筹地区7443家医院。根据往年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情况,省财政已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中向20个省市区拨付预付金759万元,并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付了我省参保人在广东等16个省市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512万元。同时,有30个省市区向我省拨付预付金868万元,19个省市区参保人在我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172万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解决了异地就医长期存在的医疗费用报销周期长、资金垫付多、经办监管难等问题,实现了“不跑腿、少垫资”的愿望,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异地看病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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