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严格执行“房八条” 重点打击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行为

17.04.2018  08:52

我省要求严格执行“房八条”,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
重点打击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行为

  本报海口4月16日讯 (记者孙慧 通讯员罗浩)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保持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省住建厅今天发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要求的通知》(简称通知),将重点打击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弄虚作假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明确,各市县房管(住建)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81号,简称“房八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弄虚作假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直至清出海南市场。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继续严格按照调控目标进行调控。对落实调控目标不力、量价仍上涨过快的市县,省住建厅将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问责。同时,各市县商品住宅销售数据要每日一报,汇总后及时上报省政府。

  通知称,各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房八条”有关规定,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审核把关不严,甚至与中介机构或购房人串通违规销售、规避限购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各市县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有关线索移送纪检部门,对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房管(住建)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约谈,督促其依法依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