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减少近半

23.02.2017  12:04

    解读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减少近半

      ■本报记者金昌波

      在今天上午的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向大会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年来,全省检察院继续深入探索、大胆实践,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针对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碎片化、官多兵少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整合,全省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由平均14.7个减少至7.8个,减少了47%。整合后,实现了管理扁平化、办案专业化,全省基层检察院151名科局长直接转到办案第一线,促进优质资源向司法一线回归。

      此外,我省持续深化办案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检察官办案权限指引,将133项检察长的权限授权给检察官行使;实行核阅制度以来,各级检察院共核阅法律文书31083份,核阅人提出意见748份,检察官采纳核阅意见653份,采纳率87.3%;积极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去年10月,检察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全部落实到位。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办案效率不断提升、质量保持平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周期比改革前分别缩短7.4%、17.4%,案件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去年6月海南省党风政风行风公开评价活动中,省检察院群众满意度80.06%,在省直22家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中排名第一。

      2016年,我省检察机关迎难而上,在立案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09件248人、渎职侵权犯罪40件55人。立案侦查2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111件,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38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62人,其中原厅局级5人。为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检察机关严查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等环节职务犯罪86人;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查办涉农惠农、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7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7年,我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盗抢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投入禁毒三年大会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本报海口2月2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