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 将重点解决4项工作任务

29.08.2017  22:20

8月29日,发表于《海南日报》3版重要位置。

我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

将重点解决4项工作任务

记者今天(8月28日)从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我省日前建立了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等19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按时完成全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据了解,这19个成员单位之间将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全省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承担联席会议的会务和其他日常工作,并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联席会议制度”将重点解决4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分析研究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联合督查、年度评估及终期考核;通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认真研究对策措施。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联席会议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具体事项的专题会议可邀请其他单位或专家参加。各成员单位按《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分工要求,制定本部门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每季度报送一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负责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孙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