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15.06.2018  11:45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省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琼府【2018】34号)文的要求,做好调整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省局积极组织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涉及更名的“化妆品生产许可(首次发放、延续、变更、补办、注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首次发放、延续、变更、补办、注销)”“食盐定点批发许可(首次发放、延续、变更、补办、注销)”3个子项和新增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海口、三亚市除外)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全国性批发企业向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审批”3个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制定或修订了相应的办事指南,并通过省政务中心的审核,现已上线接受企业的申请办理,对“开办制盐企业审核”“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复核)”2个子项已予以取消。
省局清理整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为落实《关于新一轮清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局行政审批办赴湖北省学习考察
  为了更加顺利推动全省食品药品监系统的行政许可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