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深化“放管服” 持续简政放权

06.07.2018  18:46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决定,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编制全国最少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要求,经报省编办核准【《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省级权力清单事项的函》(琼编办函〔2018〕418号)】,省局再取消药品临床前研究机构登记备案;药品委托检验(动物实验、仪器设备)备案;化妆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化学药品注册初审;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初审;生物制品注册初审6项省级权力事项。除药品注册3项初审为国家药监局上收外,其他3项为主动取消,取消后相关事项通过事中事后加强监管。 

省局清理整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为落实《关于新一轮清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