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增加医疗器械许可和备案事项

17.03.2017  09:07
  日前,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琼府〔2017〕8号)和省编办《关于同意调整省级权力清单事项的函》(琼编办函〔2017〕15号)的要求,省局把海口、 三亚以外原来由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和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调整为由省局办理。相关企业和办事群众可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办事指南,并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窗口办理以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