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底前我省将拆违1400万平方米

13.06.2016  16:38

海南日报海口6月12日讯(记者孙慧 通讯员成和军)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我省要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违法建筑1400万平方米,实现违法建筑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形成控制违法建筑的长效机制。

意见》指出,近期将集中 力量 抓好省和市县重点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整治,加大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等交通主干道沿线的违建整治力度,持续保持打击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

根据《意见》,将制定出台全省“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以及加强乡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坚决控制新增违建。同时,要建立健全整治违法建筑的长效机制,健全违法建筑巡查发现机制,构建“职能部门+属地乡镇+基层组织”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建设全省整治违法建筑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提高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效率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