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学习贯彻省委“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总结交流暨理论研讨会精神

01.10.2017  08:32

省高院学习贯彻省委“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总结交流暨理论研讨会精神
积极探索创新 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司法担当

  本报海口9月30日讯(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方茜)昨天下午,省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总结交流暨理论研讨会精神,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以问题为导向,将“大研讨大行动”活动落实到完善和巩固司法改革成果、理顺司法体制机制上,发挥司法改革的整体效力,为海南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巩固司法改革成果提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要以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二次全会和省委“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总结交流暨理论研讨会议精神为遵循,重新审视和整改不利于司法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三化”要求,即规范化、职业化、精英化,实现对各类人员分类管理。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强调,要积极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立足审判职能保护好、建设好海南生态。要全面总结近年来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坚决扛起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司法担当。要加强维稳安保工作,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