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妇联系统一批先进个人获表彰

20.10.2016  09:06

  近期,海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1—2015年海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六五”普法期间我省各市县、各部门涌现出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三亚市妇联主席杜丽银、原文昌市妇联主席符海文、琼海市妇联主任科员符燕琼、万宁市妇联副主席吴珠梅、东方市妇联主席黄仙薇分别获评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已于2015年实施完毕。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各市县、各部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大力推进以各层次法治创建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理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推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激发斗志,进一步推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决定对海口市委政法委等80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三亚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符革等122名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王键等10名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省妇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