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儿办、省妇联研究“少女妈妈”现象及对策

20.07.2016  17:46

  7月19日下午,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联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分析海南部分沿海地区存在的“少女妈妈”现象和原因,着力研究解决措施。会上,通报了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联两次深入临高县新盈镇、调楼镇调研的情况。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团省委等省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省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出现“少女妈妈”现象的原因,包括当地存在早婚早育陈规陋习,渔业生产的危险性加剧了“早子多福”的传统观念,部分未成年人及家长法律观念淡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缺乏,辍学、早恋以及执法不到位等。

  会议要求,省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研究落实对策措施;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家长尊法守法意识和未成年人依法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特别要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让未成年人初中毕业后有机会继续接受教育;加大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关爱和创业就业帮扶,帮助女性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依法追究少女未婚生育中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会上,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省妇联主席刘锦强调,各单位要以共识凝聚合力,各司其职、多管齐下,共同推动“少女妈妈”现象得以遏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会议由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妇联副主席苻彩香主持。(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