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覆盖面达33.3%

15.07.2016  02:39

  从省住建厅获悉,截至2015年底,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达33.3%,高于全国“十二五”末20%的目标。“十二五”期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计划,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度和保障面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008年以来,我省全力抓民生改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规模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城镇保障性住房从初期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进一步涵盖至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基本建立了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城镇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实现了城镇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无缝对接”。
  截至2016年6月底,全省累计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50.82万套,建成36.98万套,分配入住35.21万套,共解决120万余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摘自《海南日报》2016.7.14 记者孙慧 通讯员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