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分公司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工作

04.03.2017  08:37

                本报讯    2016年12月2日至2017年1月15日,省分公司组织各单位按照思想道德风险、生活作风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四类风险,对各级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行使权力和人事、财务、安全生产、风险监控、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存在或潜在的廉洁风险进行排查。
            此次排查一是个人通过采取自查、互查、群众帮查等方法开展岗位自查,按照风险分类逐项查找本岗位的廉洁风险点,认真分析廉洁风险点的表现形式;二是在岗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各单位进行梳理汇总,召开专题会议,审核确认本单位重点预控的廉洁风险点;三是采取个人、单位分别确认的方法按廉洁风险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四是针对岗位自查、单位排查确认的廉洁风险点,分别制定廉洁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本单位廉洁风险内控机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