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细则规范国际学生招收和培养工作

26.11.2017  22:45

  省教育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公安厅日前印发了《海南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以此规范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国际学生招收、培养和管理工作。

 

  《实施细则》明确了招收国际学生的学校资质等事项,表明省教育厅每年均会会同外事、公安等部门对备案学校进行检查、评估与监督并公布结果。对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国际学生招收和培养过程中利用招生工作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省教育厅可责令其整改,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限制其招收国际学生。

 

  招收国际学生的学校应为招收国际学生设置相应录取标准,明确语言及相应学业要求;应将国际学生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应有针对国际学生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有适合各类国际学生的固定教材。

 

  为了服务国际学生,《实施细则》还规定:招收国际学生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国际学生管理机构,配好、配齐国际学生管理队伍,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

 

  在符合国际学生入学标准的基础上,招收国际学生的学校可依据国家战略需要,优先录取与海南具有友城关系地区的国际学生及琼籍海外华侨华人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