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开幕
海南日报消息(李磊)5月29日上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海口召开。《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决议(草案)》《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等一批涉及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会议审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林北川、陆志远、关进平,秘书长屈建民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实到48人,符合法定人数。
按照会议日程,本次会议为期一天,期间将有两次全体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今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共进行了8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河长制规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2018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及审查结果报告;听取了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事任免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范华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始对以上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