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16.06.2016  21:56

  为鼓励公众广泛参与举报有害食品,2012年6月,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主要针对举报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50万元。2014年,我省出台了《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将原2009年出台的《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对药品有奖举报最高奖励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与食品最高奖励标准一致。 

  通过对举报奖励办法的广泛宣传,我省已经形成了公众广泛参与,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的良好氛围,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提供了有力支持。2014年至今,总共发放了奖金96笔,发放奖金总额是56万元。其中2012年发放了1700元,2013年发放了6200元,2014年发放了4万元,2015年发放了38万元,2016年1到5月份已经发放了14万元,最大的单笔奖励金额接近30万。 

  根据举报,2014年省局捣毁一个制售假中药饮片窝点,缴获假中药饮片12吨及包装袋、封口机等制假器具一批,当场抓获蔡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2015年底,查获价值近200万元的经营无中文标签葡萄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