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省会及以下城市放开毕业生落户限制

12.06.2014  10:13
   

原标题:省会及以下城市用人单位不得将户籍作为招聘应届毕业生“门槛

根据教育部网站11日发布的一项文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就业公平。省会及以下城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用人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

文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消除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文件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文件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依法纠正性别、民族等就业歧视现象。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按时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文件要求,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热点新闻推荐

【热点聚焦】   第二轮巡视整改:国土部5名正局级干部受处分

【部委信息】   外交部:菲越在南沙“体育比赛”是拙劣闹剧

【国内新闻】   政治局集体学习讲师谈备课:耗时3月字斟句酌

【国内新闻】   统计局:5月份CPI同比上涨2.5%食品涨幅最高

【国际新闻】   日本目前已拥有45吨钚 可生产5500枚核弹头

【人事任免】  一周任免:陆俊华“空降”海南任副省长

【军事报道】   我海军首次受邀参加环太军演 将派逾1100人

【图片报道】   新疆"天山-2014"反恐演习:设暴恐分子砍杀等场景

【港台新闻】   国民党人接获杀马英九威胁信息 台方加强维安

【环球博览】   俄罗斯“蒙面色魔”30年性侵百位女子终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