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审议17件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审议17件法规
将对5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海口3月28日讯(记者李磊 通讯员黄顺祥 实习生郑智夫)记者今天从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了解到,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加强重点领域改革、特色优势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和修改一批重要法规。并围绕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对5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开展2项专题询问、18项专题调研。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年内具体安排了拟审议法规项目17件、拟批准法规项目4件和一批预研项目。其中拟修改的法规包括《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海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等。拟研究制定的法规包括《海南经济特区建筑工程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强化对经济工作、民生和社会事业、司法工作、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除听取《省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外,还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5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的工作报告、省政府关于我省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开展2项专题询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着我省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我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我省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建设和管理情况等18项内容进行专题调研。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拟在今年5月至6月间开展2017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活动将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开展,重点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开展城镇内河(湖)三年专项整治、治理污染物、控制污染源、改善城镇内河(湖)生态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促进各级政府建立长效机制,长抓不懈,使城镇内河(湖)水长清、两岸常绿。同时通过环保世纪行活动,提高全社会自觉保护城镇内河(湖)生态环境意识,积极参与城镇内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