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开展交通安全隐患 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03.12.2014  18:20

编者按:为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省委关于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的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副主任贾东军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驻市县的省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10月20日至31日对我省贯彻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2014年11月,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普遍赞同执法检查报告,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还强调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向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书面报告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今年9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排查出122处高速公路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省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要求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限期整改。对此,省交通运输厅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治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至海南高速股份公司、省交通工程机械维修中心等管养单位,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省公路管理局安排相关养护技术人员和路政管理人员对122处隐患点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并建立档案资料(文字、照片),之后又组织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交警总队及养护、路政、安全等技术人员,对122处安全隐患中的重点 内容 进行实地勘察确认,并针对存在的实际隐患点提出整改意见。10月31日,省公路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海口绕城高速、海文高速、环岛高速澄迈、临高、儋州段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对122处安全隐患进行归类划分,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安全隐患的规模和属性,结合目前我省高速公路路况以及管养工作实际情况,将交通安全隐患点分为五类:

A类:由省公路勘察设计院设计整改方案,省公路管理局组织整改26处;

B类:移交省交警部门整改6处;

C类:由养护单位整改84处;

D类:建议在其他工程中完善的3处为海文高速终点出口、三亚S84桶井出口、G98高速公路东红加油站出口。

E类:已列入正在改造工程中整改完善的5处为大茅、青岭隧道2处、G98高速公路正在实施中修工程(原西线)3处。

此外,在排查过程中,省公路管理局还将海文高速公路原有一直未消除的2处安全隐患列入整治范围:1、白驹大道K8+900处目前设有掉头开口,由于该开口处于白驹大道与海文高速公路交接处,过往车辆车速较快,海文高速直接下来的高速车辆与在交接口处掉头的车辆极易造成交通事故。2、海文高速K1+500处左右幅目前常有非法开口,屡封屡开,自海文高速开通以来隐患未能消除,主要原因是该天桥处于建设未完工状态,无法投入使用,天桥附近有两个村庄,群众无法通过天桥跨越高速公路,因而习惯性打开隔离栅和中间开口横穿高速公路。以上两项,争取在海文高速公路改建工程中新增投资计划进行完善改建。

11月10日,省公路管理局组织管养单位相关人员召开会议。根据安全隐患的规模和属性,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本管养单位有 能力 整治的安全隐患,要求管养单位采取临时有效措施,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对因资金、技术等困难,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各单位初拟方案,以书面方式报告我厅争取资金、技术等支持;要求养护单位对照整治期限要求,做好整治进度信息收集统计,定期汇报。

截止11月18日,高速公路排查出来的124处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54处,占总数43.5%;正在整改中的11处,占总数8.9%;尚未整改的59处,占总数47.6%。对下一步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尽快修复、完善。同时,协同交警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交通安全。

此外,针对我省驾校教练员不足问题,截止目前,省道路运输局已培训合格1500名驾校教练员,均已持证上岗,已基本解决了我省驾校教练不足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