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闭幕

30.11.2017  19:57

海南人大网消息(刘远发)11月30日上午11时,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完成了各项议程,在海口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许俊、康耀红、贾东军、林北川,秘书长屈建民出席会议,闭幕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东军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实到3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议》、《<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等八件法规的修正案》、《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修正案(二)》、《海南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五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任免案。会议决定免去岳进同志的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罗儒坚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林树平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王永政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李志超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廖光任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白兆庆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表决任命林珍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永政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庭庭长、何亮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黄灿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赖永驰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表决任命马康、刘欢、孙大伟、杨舟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表决任命刘立川、范煜、林露晴、郭强、崔蕾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国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海燕,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及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8号公告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11月28日召开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省五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