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

22.07.2017  11:03

海南人大网消息(刘远发)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7月21日上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主持会议。省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林北川,秘书长屈建民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何西庆,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后,省政府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并在同年9月印发了《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海南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就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了调研报告。本次常委会会议19日下午听取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20日下午进行了分组审议,21日上午进行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盖文启、刘容平、傅国华、张萍、刘明生、钱葆龙、周耀柒、毕华、侯茂丰等9名同志就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相关推进措施和人才培养,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有关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工业污水的排放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和执行效果,对湿地的保护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处理,“两低”问题的解决,雨污水混合、环境污染监测点不足和水质检测建设不足,农业生产和渔业养殖污染的处理,PPP模式治污的政府监管和财政支持等方面问题提出询问。

省政府副省长何西庆代表省政府做了表态发言,积极回应了委员们关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省政府下一步推进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工作需要采取的措施,具体的安排,表明了省政府对治理好城镇内河(湖)的态度和决心。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也敢于正视问题,按照各自职责,实事求是做出回答。

询问回答结束后,李宪生指出,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就是突出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监督不停歇。询问不是目的,是为了监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同心协力把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好。

李宪生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前全省上下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责任考核切实把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的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领导,把治理的任务、目标和路径结合起来,上下齐心,共同 努力 ,打好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的攻坚战。

二要认真总结。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抓住群众的所诉所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做好长计划、短安排。要讲求科学,尊重规律,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久久为功,整体推进。

三要抓好专业队伍建设。有关部门要抓好干部水污染治理的专业培训,迅速把专业知识缺乏这一课不起来。只有提高了领导干部、特别是在一线工作干部的专业知识水平,才能够够做到善于发现问题,才能深入研究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