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省妇联“一议案两建议”

24.02.2017  06:34

  2月23日上午,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苻彩香所在东方代表团提交的“一议案两建议”,即《关于修改<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的议案》和《关于构建托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关于完善中小学生课外托管服务体系的建议》。

  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苻彩香是省五届人大代表。今年,她领衔向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一议案两建议”。

  在《关于修改<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的议案》中,苻彩香代表提出,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05年9月28日通过的《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十余年来,海南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有了明显进步,但在处置程序、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体现出不够规范、不够合理和不够清晰等缺陷,且部分条款与201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相抵触,必须及时修改完善《规定》,才能更好地与《反家暴法》相衔接,推动该法在海南落到实处。她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修改完善《规定》纳入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并提出根据《反家暴法》关于家庭暴力的界定,相应修改《规定》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等内容;增加人民法院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公安机关落实告诫书制度、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民政部门落实临时安置制度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妇联、共青团、工会及村(居)委会等单位的反家庭暴力工作职责;明确规定承担反家庭暴力工作职责各单位,必须制订切合自身实际的反家庭暴力工作制度,尤其是程序性的制度,依法有序处置家庭暴力;通过《规定》对承担反家庭暴力工作职责各单位间的协调联动作出制度性安排,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奖惩规定,尤其注重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工作,强化加害人及反家庭暴力工作失职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追究等方案。

  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导致托育公共服务需求的刚性增长,我省面临着现行公共托育服务严重不足、托育公共服务体制不全等问题,苻彩香代表在《关于完善中小学生课外托管服务体系的建议》中提出明确托育公共服务地位,将构建公共托育服务体系上升到坚持儿童优先、促进妇女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繁荣富强的战略高度加以重视;制定完善法规政策,尽快制定适应海南城市发展和人口布局的托育服务发展规划,推动0-3岁公共托育法规政策与标准的制定,完善妇女生育和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为妇女生育、幼儿养育、儿童发展提供保障;强化政府主导,构建儿童照料和支持服务体系等建议。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小学生课外托管机构规范监管问题,苻彩香代表建议将学生课外托管作为一项儿童福利保障纳入政府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尽快出台符合海南省情的法规政策,将学生课外托全面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强化政府主责,构建完备的中小学生课外托管的管理体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课外托管行业实现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探索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公立学校共同构成的多元化学生课外托管格局。

  据悉,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月20日上午在省人大会堂隆重开幕。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主持大会开幕会,省长刘赐贵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会期4天半,将于2月24日闭幕。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来自全省各行各业的女性代表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在大会上发出了女性声音。(省妇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