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盗窃电动车 东方民警循迹追踪次日破案

20.06.2022  15:05

  6月14日22时25分许,东方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东方中学门口有一辆电动车被盗,价值2200元。

  接警后东海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报警人符某英的女儿驾驶电动车到东方中学上课时,将车辆停放在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烤鸭店前,因忘记拔掉钥匙,下课后发现车辆“不翼而飞”。

  6月15日,东海派出所联合特巡警大队猎鹰中队根据已掌握的线索开展分析研判,成功锁定嫌疑人的行踪,在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第四小学前将涉嫌盗窃电动车的符某抓获,并当场查获一辆金箭牌二轮电动车。

  经询问,犯罪嫌疑人符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违法人符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将给予符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温馨提示】

  一、如摩托车、电动车不登记上牌,将给治安管理、破案“追脏”增添难度,而市民不注意治安防范,也会给犯罪分子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打开方便之门。

  二、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应选择管理规范的停车场所,不要随意停放在缺乏防范、无人看管的居民院落或街道路旁,更不要停放在灯光昏暗或太偏僻的地方。晚上是摩托车、电动车被盗窃的高发时段,停放车辆更应倍加小心,如果不是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所,切记不要让车辆离开人们的视线范围,更不要让车辆在室外“过夜”。

  三、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时,一定要记得锁好车把锁和防盗锁,这样不法分子要下手盗车难度就大得多。停车时,哪怕是仅有短短的几分钟,也务必记住熄火,并及时拔走钥匙,以防不法分子乘隙得以轻轻松松地将车辆“开”走。

  四、当发现车辆被盗,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