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租车、乐东盗窃、 三亚销赃 4名前科人员再作案被刑拘

17.07.2019  17:50

      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吴永佛行动中队从源头上控赃,成功破获盗窃手机案3起,抓获涉嫌盗窃手机的男子4名,追回被盗手机3部,依法扣押从被盗手机中支付宝盗刷的现金1000元和涉案汽车1辆。

      据了解,7月13日中午12时许,吴永佛带领行动中队队员在辖区某手机店内走访摸排时,有两名可疑男子走进店内,向店员拿出3部手机,咨询是否可以进行“刷机”和“解锁”。

      当听到“刷机”这类敏感词语时,吴永佛怀疑这3部手机并非这两名男子所有,可能系涉案赃物。通过进一步观察,两名男子在刷机时,随手将手机甩在桌子上,这样不爱惜手机的细微动作,更加印证了吴永佛的猜测。

      吴永佛与队员们立即亮明身份,上前对两人依法盘查,盘问其手机来源。

      “这3部手机是我们自己的。”男子狡辩道。

      当吴永佛让其解锁手机时,两名男子又称这3部手机是在羊栏附近找人购买,并不知手机密码,回答过程闪烁其词,眼神躲闪。

      考虑到手机店附近人流量大、围观群众较多,吴永佛立即将两名男子依法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两名男子名叫谢某夏、王某兴,均有作案前科。

      据谢、王二人交代,其于7月12日伙同同样具有作案前科的陈某泽和符某贵在乐东九所某工地工棚内盗窃3部手机,其中1部手机已“解锁”成功,并从该部被盗手机中的支付宝盗刷1000元现金。此刻,陈、符二人正在群众街附近等他们销赃归来。

      根据该线索,吴永佛立即带领队员在群众街附近蹲守,最终成功将陈、符二人抓获。

      经讯问,陈某泽等4人如实供述其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

      经查,12日晚20时许,陈某泽等人从儋州租赁一辆汽车,然后驾车行进至乐东九所某工地后,将3部手机盗窃。四人得手后,来到三亚销赃,不料纷纷落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陈某泽、符某贵、谢某夏、王某兴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