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局监督销毁一批易制毒特殊管理药品

15.02.2017  17:05

  为进一步强化易制毒化学品及精麻药品的管理工作,严防其流入制毒非法渠道,近日,陵水县局组织药械监管室执法人员,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陵水县人民医院申请的一批过期、失效的特殊管理药品进行现场监督销毁。 

  此次销毁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终止妊娠药品共计7个品种291支(粒)。在销毁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药品进行逐一清点、核对无误后,采取碾压、粉碎、焚烧的方式,在指定的医疗垃圾定点焚烧处进行集中销毁,对销毁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并拍摄照片。参加销毁的执法人员和医院相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保证不让一支一粒过期、失效的特殊管理药品流入市场和非法渠道,为肃清毒源,确保社会安定消除了隐患。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对全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认真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促使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推进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推动禁毒三年大会战广泛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陵水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