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采取有效质控措施,确保地表水国控断面采测分离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18.04.2018  10:52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6号)以及《关于新疆、西藏、青海和海南四省(区)推进落实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的函》(环测便函〔2017〕347号),以及《海南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制定了《2018年4月地表水国控断面采测分离监测工作方案》,并按照有关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实施地表水国控断面采测分离监测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样品交接流转记录资料齐全,实施归档管理,样品保存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实验室样品分析,按批样品的10%-20%分析平行样;按批样品不少于10%分析回收率样或标准样。样品分析的精密度和准确度均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监测分析仪器经质量技术部门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监测数据审核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本次地表水国控断面采测分离监测共获取监测数据 535个和质控数据(总检查数)161个。质控总检查率为30%,合格率为 100 %。其中实验室平行样71个,合格率 100%;加标回收样分析22个,合格率100%;标准样品(质控样)分析68个,合格率100%。
提高技术,履职尽责----市环保监测站开展臭气监测技术培训
  为提高我市环境监测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环境保护局
社会文明大行动,“女神们”在行动
  根据市妇联《关于组织开展“妇女姐妹齐参与,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