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开展“百村百社、千人万户”创业致富计划

13.05.2016  20:08

  实施农业特色产业脱贫工程。开展农业特色产业“百村百社、千人万户”创业致富计划,重点扶持贫困户发展桑蚕、稻鱼共生、益智、养鸡、养鹅、养蜂、养羊、养牛等八类农业特色产业,2016年整合产业发展资金1.04亿元,每年人均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种苗或物资扶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带动贫困户奖补政策,即: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户以下(含)按2000元/户给予资金帮扶,6—10户(含)按3000元/户给予资金帮扶,11—20户(含)按4000元/户给予资金帮扶,20户以上按最高标准10万元给予资金帮扶。

  实施生态旅游脱贫工程。以全域化旅游为目标,以乡村旅游为主线,以景区建设、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和乡村旅游为互动,2016年整合乡村旅游、富美乡村、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资金3.62亿元,着重打造云湖、红岭、和平等10条“奔格内”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东部、北部、西部、南部、中部等5大乡村旅游片区,加快推进琼中“奔格内”国家步道、房车露营地、民宿客栈和乡村巴士停车场建设,引导支持贫困户参与农家乐、民宿、旅游商品开发等业态,力争年内旅游村寨覆盖贫困自然村30%以上。

  实施基础设施脱贫工程。以“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2016年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67亿元,重点投入到贫困村整村推进、“富美乡村”建设、电网升级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尤其在农村危房改造方面,投入8070万元改造1400户,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新建)的每户补助6万元,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2万元;对于一般农户,重建(新建)的每户补助5万元,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5万元。

  实施教育发展脱贫工程。率先在全省实施高中教育阶段“三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基础上,对学前教育贫困儿童,按3000元/年/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义务教育贫困学生,按1750元/年/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普通高中贫困学生,按均3000元/年/生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补贴;对贫困中专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课本费,并按照4500元/年/生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补贴;对考入或在读高等院校的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2000元/年/生、学费资助5000元/年/生。2016年投入436万元解决3947名贫困学子上学难的问题。

  实施光伏发电脱贫工程。采取政府补贴大部分、企业让利和免费运维、贫困户自筹的方式进行扶持,对安装单晶硅太阳能组件(29160元/套/户)的贫困户,政府补贴每户27160元,每户自筹2000元;对安装多晶硅太阳能组件(26520元/套/户)的贫困户,政府补贴每户24520元,每户自筹2000元;对安装薄膜太阳能组件(39972元/套/户)的贫困户,政府补贴37972元,贫困户自筹2000元。贫困户自筹资金有困难的,可通过光伏发电组件担保贷款,政府全额贴息。2016年投入1300万元,为450户贫困户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每年可为每户贫困户创造3000元的稳定经济收入。

  实施金融服务脱贫工程。与省农发行、省信用社分别签订授信100个亿、50个亿信贷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投放到贫困村人居环境、乡村旅游建设、基础设施等项目;鼓励贫困户利用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进行抵押贷款,用于改善居住环境或发展生产,最高可达10万元;延长贫困户贴息期限,针对贫困户的农房抵押贷款贴息期限延长到8年,针对贫困户对光伏等产业项目的贷款贴息期限延长到5年;建设20间农村金融服务室,为农民提供快捷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及时解决农民的金融需求。2016年,新增贷款金额5亿元,其中涉及贫困农户贷款2260万元。

  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以改革森林保护投入机制和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出发点,加快推进生态直补试点,提高公益林生态直补标准,不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生态公益林地块内树种为橡胶、槟榔、油茶等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为200元/亩/年;地块内树种为马占、桉树等其它用材林的,补偿标准为400元/亩/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10名贫困群众充实到山林防护、农村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地脱贫。

  实施转移就业脱贫工程。做好“输血式”就业扶持,实施“雨露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采取劳动技能订单式免费培训,定期组织外出务工活动,提高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做好“造血式”就业扶持,以全域化旅游为契机,大力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扶持培育一批旅游休闲、餐饮住宿、酒店管理等企业,对优先录用贫困对象的企业,实行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为贫困户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做好“大众创新、万众就业”扶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通过设立就业创业资金、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退伍复员军人、优秀大学毕业生、乡贤能人等返乡创业。2016年投入资金655万元,扶持贫困户提升就业技能564户619人,转移劳动力1012户1824人。

  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工程。对地处偏远、生态敏感的贫困村庄,彻底整体搬迁,做好安置点产业扶持和设施配套。完成了红岭水库周边4个村5个连队268户1258人的移民搬迁,建成安置房293套,面积38100平方米。今年将继续推进营根镇百花村一、二队,红毛镇合老村易地搬迁工作。

  实施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人群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建立分类施保机制,分类增发低保标准10%-30%的特殊困难补助金,2016年投入168万元兜底500人。实施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对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孤儿符合补助政策的医疗费部分给予100%补助,对纳入低保的贫困户个人负担部分给予最高标准70%补助,对贫困户家庭成员中因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给予最高标准70%补助,医疗救助(大病救助)的最高补助2万元。实施临时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因突发事件、患病、上学等造成家庭困难的,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给予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超过3个月的一次性基本生活补贴。2016年投入2090万元惠及困难群体2091人。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