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1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文昌鸡、白鸡蛋、石斑鱼

12.10.2021  14:22

  10月12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11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海口、儋州、乐东、昌江、屯昌5市县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

  11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海南5市县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8大类食品共41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5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海口龙华黄娟光鸡光鸭摊销售的文昌鸡(生产日期:2021/06/24),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洋浦普瑞综合市场销售的白鸡蛋(生产日期:2021-07-06),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美兰志昌隆水产养殖商行销售的泥鳅(生产日期:2021/07/26),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口美兰朱记澄湖大闸蟹江海水产商行销售的蛏子(生产日期:2021/07/29),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口美兰王亚红海鲜店销售的石斑鱼(生产日期:2021/07/30),检验项目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儋州那大二姑米烂店销售的粉皮(生产日期:2021-07-21),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儋州那大林贤德早餐店销售的米粉(生产日期:2021-07-22),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乐东千家华顺冰淇淋店销售的标称广西来宾滋乐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天星百香果奶棒雪糕(生产日期:2021-07-10,规格型号:75g/支),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乐东抱由亚南制冰室销售的标称广西宾阳县欧雪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粒粒红豆(生产日期:2021-07-06,规格型号:75克/支),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昌江石碌爱尚百货卖场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如意淀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如玉牌如意马铃薯粉皮(生产日期:2019-11-12,规格型号:250克/袋),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屯昌百佳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庆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枸杞蜂蜜(生产日期:2021-04-01,规格型号:500克/瓶),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

  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针对不合格项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动物产品的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在人体内积蓄。《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禽类肌肉中不得检出。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具有抗菌广谱、性质稳定、便于储存、吸收迅速等优点。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规定,磺胺类(总量)在水产品中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g。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水产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很低时,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磺胺类药物残留不合格的食品,可能会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的耐药性菌株,也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水产品中不得检出。水产品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为养殖环节为预防相关疾病而非法使用。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氯霉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在人体内积蓄,产生耐药并对同类药物有交叉耐药。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对多种革兰阳性和阴性菌有抗菌作用,对厌氧菌也有作用,对绿脓杆菌和肺炎双球菌力弱,对假单孢菌属及变形杆菌属有耐药性。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神经症状及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代谢物在水产品中不得检出。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粮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长期过量摄入铝可能会导致儿童智力发育障碍、软骨病、骨质疏松等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铝的残留量在淀粉及淀粉制品中不得检出。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而在粉丝、粉条产品中,还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的原料受环境原因,天然含有较高含量的铝本底所致。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在被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质量的高低首先决定于食品原料的来源。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等原因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