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局联合县教育局约谈16家学校负责人

05.09.2017  13:24

  为了切实做好海南省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减少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与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根据省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全省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琼食药监餐饮〔2017〕39号)文件有关要求,白沙县局成立白沙县学校(幼儿园)食堂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把每个学校(幼儿园)食堂自查自纠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指导学校(幼儿园)梳理查找食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针对自查自纠清单和对照表内容,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学校(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的改造,并将2017年7月10日到8月25日期间各个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自查自纠情况的检查结果通告到白沙县教育局。同时,于9月1日,联合教育局对辖区内16家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缓慢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进行约谈。 

  会上,白沙县局林明副局长通报了各学校(幼儿园)对食堂自查自纠问题三个阶段的整改情况,并强调了自查自纠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指出学校负责人应当担负起食堂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食堂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该及时整改消除,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工作人员就各个学校在自查自纠中存在整改缓慢的问题逐一和学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了解,解答了学校整改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最后督促学校负责人继续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硬件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管理水平。 

  通过此次约谈,充分引起学校(幼儿园)领导重视学校(幼儿园)食堂自查自纠工作,各学校负责人会上也表态将继续利用有效的时间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会积极进行整改。下一步,白沙县局将开展学校(幼儿园)自查自纠情况检查,督促学校继续加紧落实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到位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