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处罚!白沙公布15起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09.04.2022  10:14

  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严惩涉疫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共查处涉疫违法行为15起,行政拘留5人,行政处罚11人。

  行政拘留

  01

  4月2日晚23时许,符某某驾驶小轿车途经白沙县邦溪镇王琴村路口国道G225疫情防控检查点,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行驶证、健康码及行程卡时,因其无法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而畏惧检查,遂驾车冲越卡点。执勤民警立即跟踪追查,符某某见状便弃车逃跑。民警通过同行人员向符某升开展劝投工作,4月3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符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违法事实。白沙警方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十四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02

  3月29日15时25分许,金波乡居民吴某某骑行两轮摩托车前往金波市场买菜,因未佩戴口罩被市场门口疫情防控执勤点工作人员拦停,但吴某某拒不配合,不仅从车箱里拿出一袋口罩砸向工作人员,并在推开工作人员、掀翻执勤点桌子后,强行骑车进入市场购菜区。案发后,金波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将违法行为人吴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吴某某对其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白沙警方依法对吴某某处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

  03

  3月11日10时许,白沙某药店负责人潘某在其药店营业期间,未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店内未对顾客采取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码、行程码等防疫措施。且本人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同时允许1名未佩戴口罩的顾客进入药店。白沙警方依法对潘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04

  3月24日中午,七坊镇居民符某酒后欲到查苗市场买菜,符某在经过查苗市场防疫关口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拒不按要求佩戴口罩、不出示健康码,并先后2次强硬闯入查苗市场,且符某在离开时,因不满防疫工作人员的劝阻,把市场检测点放置的防疫扫码牌打翻并用脚踩、踹,导致防疫扫码牌损毁。白沙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符某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05

  3月8日16时至17时期间,在白沙某农贸市场入口处的疫情防控岗,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在值班时,擅自脱岗半小时,造成进入市场人员未按规定测量体温、未查询健康码等防控措施,陈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了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的规定。另查明,该农贸市场于1月18日因疫情防控不到位(即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处罚二百元罚款。白沙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处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罚款

  01

  3月16日晚,白沙某酒吧负责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何某某未按照政府当前的防疫工作要求,在该酒吧经营期间未对进入酒吧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未要求出示健康码和佩戴口罩。3月24日白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违法线索移交白沙县公安局。白沙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何某某罚款二百元。

  02

  3月16日下午,白沙某超市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林某某未按照政府当前的防疫工作要求,使超市疫情防控台出现执勤不严谨且疫情防控工作流于形式的情况。白沙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林某某罚款二百元。

  03

  3月16日晚,白沙某娱乐会所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袁某某未按照政府当前的防疫工作要求,在该娱乐会所经营期间未按规定对进入会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未要求出示健康码和佩戴口罩。3月24日,白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违法线索移交给白沙县公安局。白沙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袁某某罚款二百元。

  04

  3月26日10时许,白沙某超市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党某某未按照政府当前的防疫工作要求,对进入该超市的人员未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未要求出示健康码,目前未造成严重后果。3月30日,白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送移交给白沙县公安局。白沙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党某某罚款二百元。

  05

  3月26日23时许,白沙县公安局牙叉派出所民警在依法对白沙某网咖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吧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王某某未按照政府当前的防疫工作要求,未对16名进入该场所消费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和要求佩戴口罩,目前未造成严重后果。白沙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罚款二百元。

  06

  3月9日9时许,白沙某农贸市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市场入口没有安排人员值守入市关口,市场内经营户未佩戴口罩上岗经营的问题,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农贸市场相关责任人被公安机关行行政处罚200元。

  07

  2月24日上午9时许,白沙县公安局荣邦派出所民警在对白沙某农贸市场进行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时,发现商户董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不佩戴口罩在市场经营活动,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0元。

  08

  1月1日至18日,白沙某市场未严格落实市场入口安排值班人员把守、未严格落实人员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佩戴口罩等情况,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0元。

  09

  1月4日,白沙某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刘某某未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未严格履行管理监管职能,出现脱岗现象;导致进入农贸市场的人员未能及时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测试,刘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0元。

  10

  1月1日10时许,白沙某市场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未对进入市场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和检查健康码等工作,该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吕某某和符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0元。

  疫情防控全民有责,白沙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抗击疫情;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疫情防控相关决定、命令和通告,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为抗击疫情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白沙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原标题:行政拘留、处罚!白沙公布15起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