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一男子寻衅滋事砸店伤人获刑一年半

11.09.2014  12:35

  近日,白沙法院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一男子因打砸商店、殴打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被告人符某在去年11月11日晚9时半进入白沙县城某商店,声称因个人琐事要找老板理论。上班的员工告知老板不在店内,于是,符某气冲冲地掀翻商店门口的圆桌,并抡起木凳冲入店内打砸冰箱、冰柜、饭桌等物品。

  在场的员工见状上前劝说,符某却用木凳砸伤其右肩膀,接着符某又砸坏店内电脑显示屏、遮阳伞等物品。

  店内员工拨打报警电话时,符某趁机逃走。当晚10时多,白沙公安局巡警队将符某抓获。经评估鉴定,商店损失2500元,受伤店员为轻微伤。

  在开庭审理时,符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符某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记者丁铭通讯员曾陈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