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养羊产业项目申报

21.10.2015  16:09

总局农场经济发展处关于申报

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养羊产业项目的通知

  各农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扶持畜牧业转型升级等四个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5〕151号)精神,推动垦区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提高规模生猪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及加快垦区养羊产业的发展。现将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雨污分流、固液分离设施,储粪池(棚)、经防渗漏处理的污水储存池设施设备改造,沼液、沼渣配套消纳的输送管道等。

  (二)养羊产业栏舍建设:按照农业部肉羊规模场年出栏200只的标准,扶持新建1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栏舍。

  二、扶持对象

  按照农垦发展畜牧业重点项目规划和区域布局为基础,在职工农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发展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养猪专业户中,通过集体讨论评审,选择比较好的养猪示范点,重点扶持养殖小区的建设和改造。

  三、项目补贴条件及标准

  (一)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主要扶持常年存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每个项目财政资金补贴不超过总投资的50%,单个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养羊产业栏舍建设:主要扶持新建羊舍100平方米及以上,每平方米栏舍补贴不超过单价造价的50%,最高补贴标准每平方米不超过300元,对单个业主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与补贴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饲养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编写项目计划书向农场申请。农场审批后,统一向总局农场经济发展处提交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投资预算、土地权证或租赁合同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总局农场经济发展处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进行审核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总局批准同意其实施。

  五、申报时间

  2015年10月20日-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仕文 (电话:68917158,手机:13637545856)

总局农场经济发展处

2015年10月20日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