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男孩台风夜出租屋内被抛弃 父母无情暂住其姑父家

08.08.2014  17:43

      【原标题】13岁男孩独守出租屋:父母无情小文暂住姑父家

      8月1日,海南特区报报道了13岁男孩小文在超强台风“威马逊”来袭的那天,被父亲抛下,一个人独守出租屋无人管的遭遇。8月5日,澄迈县金江司法所所长黄琦找小文的父母调解,协商对小文的抚养问题。父母互相推诿,小文目前只好暂住在姑父家。

      澄迈县13岁男孩小文独守出租屋无人管,被父亲蔡仁平狠心抛弃在出租屋内。他的不幸遭遇,牵动人心。为了让小文早日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8月5日,澄迈县金江司法所所长黄琦找到小文的母亲王海蓉和父亲蔡仁平,协商小文的抚养问题,希望父母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据了解,小文的父母离婚时签署协议书,明确了小文是由父亲抚养。王海蓉担心如果不变更抚养权,自己把小文抚养大了,蔡仁平又要把孩子接回去怎么办?

      澄迈县金江司法所所长黄琦向王海蓉介绍:变更抚养权需要经过父母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协议书,并呈交法院进行法律变更。并且,在变更抚养权的同时,要确认母亲王海蓉是否有支付孩子正常生活、教育、医疗费用的能力,父亲蔡仁平也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向小文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所有的手续办下来至少需要一个月以上。

      为了帮助王海蓉解除担忧,黄琦一再强调,不管法院有没有将孩子判给父亲,作为母亲,王海蓉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如果她愿意争取小孩的抚养权,他们将免费为她提供法律援助。当天澄迈县金江司法所工作人员陪同王海蓉一同与小文的父亲协商变更抚养权一事。小文的父母因抚养费用问题发生争执。王海蓉表示,如果小文由她抚养,其父亲蔡仁平每个月要支付1000元抚养费,而蔡仁平则表示每个月只能给四五百元。双方互相推诿。

      “从没有看过这样无情的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像球一样踢来踢去。”澄迈县金江司法所所长黄琦感慨万分。目前,小文只能暂住姑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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