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一男子伙同他人在海口抢夺女子耳环

03.04.2015  17:07

      原标题:一男伙同他人抢夺女子耳环

      海口龙华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

      澄迈一男子陈某积伙同伍某苏在海口市城西路一银行门口,公然抢夺过路女子佩戴的耳环。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陈某积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4月29日10时30分许,陈某积伙同伍某苏,骑摩托车经过海口城西路187医院附近的工商银行门前,恰逢女子陈某治骑电动车经过。陈某积骑车在边上接应,由伍某苏下车徒步上前,趁陈某治不备,抢夺其随身佩戴的一对耳环(经鉴定,价值1892元)。伍某苏抢到耳环后往别处逃跑。陈某积见状亦驾驶摩托车逃离,后伍某苏被市民抓获。其称将抢来的耳环丢弃在该医院的草丛中,但民警未找到。2014年6月25日,陈某积被抓获。

      龙华区法院认为,陈某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189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应予惩处。遂依法作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