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一房两卖”导致两名购房者互撕

20.04.2016  17:51

  “我住在这套房里面6年了,昨天有事外出,回家后看到锁被撬了,家具全被人搬到了楼下。”家住海口向荣路西城秀舍小区的廖女士向记者反映,2010年9月,他们花75万元从男子王某手中买下西城秀舍小区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随后装修入住。4月18日,一名李姓男子叫人来开锁,撬掉她家原来的锁,安装了新锁,并将她家的家具搬出去,然后自己搬了进去。李先生告诉记者,这套房的原房东符某荣已将这套房转让给了他,他已取得了该房的房产证。4月18晚,双方在派出所进行调解,但一直没有结果。

   女子出门回家,锁被撬掉家具被人搬到楼下

  昨日上午,记者在海口秀英区向荣路西城秀舍小区看到,位于一楼架空层车库位置,一大堆家具放在地上,被一块布遮盖起来。廖女士带着儿子,一脸茫然。廖女士拿着一纸《房屋买卖合同》告诉记者,丈夫是做建筑工程的,2010年9月,因为王某欠他们工程款未还,将位于三楼这套120平方米的房子“”给他们。房子总价是70多万元,工程款抵了50多万,另外补了20多万元。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他们将房子装修后入住,在这里已住了近6年。“买的时候是毛坯房,我装修花了不少钱。”廖女士说,4月18日上午她的3个孩子都在学校上学,她去哥哥的面馆里帮忙干活。当天下午6时许,她刚回到小区,就从保安那里听说,她家的东西被几名男子统统搬下了楼,房门的锁也被换了。“当时我就质问保安,我们交了物业费,有人上我家搬东西为什么不制止,他们说民警和居委会的人也过来了。”廖女士回到家门口,发现已经进不去,旧锁已被撬掉放在地上。

  小区的监控视频显示,4月18日上午,的确有派出所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来过小区。中午12时26分左右,一名身着警服的男子从楼上走下来,开一辆白色轿车离开。下午2时30分左右,两名中年男子先后从楼下搬运椅子、桌子等物品下楼,放在一楼车库位置。“既然有民警在场,在我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为什么他们看到有人换我家的锁、搬我家的东西不进行制止。”廖女士说。

   原房主将已卖出去的房子又卖给他人

  记者在秀英派出所见到了将房屋转让给廖女士的王某及妻子张女士。张女士介绍,2009年2月,他们从原房东符某荣手里以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套房子,和符某荣签有《购房协议》。“签订协议后,我们就付了10万给他,没过多久又给了他8万元付清了房款。”张女士说。

  王某介绍,西城秀舍是个安置房小区,符某荣因为是原五指山某公司(目前已解散)职工,才获得了这套房。他付清房款给符某荣后,一直希望早点拿到房产证,2013年小区开始办房产证,他多次催促符某荣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但这件事一直拖着。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去年12月,符某荣竟然将这套房转让给他们小区的李某品,并将房子过户到李某品名下。

  “我们和廖女士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有一条甲方保证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证,交付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日,如不能按期交付房产证,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王某说,符某荣一房两卖,把房子卖给他后,又把房子过户给了李某品 。现在廖女士“被搬家”,他们夫妻也很着急,因为这个问题不解决,他们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名买房者称已办理房产证,有合法手续

  记者来到西城秀舍小区三楼的这套房屋门口敲门,没有人出来开门,被换下的旧锁仍放在地上。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李某品的儿子李先生,他告诉记者,这套房子的确是原房东符某荣转让给他们的,目前已经办了房产证,有合法手续。

  “从我们三四个月前办完证,我们就让他们搬走了,他们一直不搬。”李先生称,符某荣将这套房子转让给他们的时候,说里面住的是租客。最近这几个月来,他们和对方已多次去派出所调解,也一起去法院咨询过,但都没有一个结果。李先生说,他们有合法手续,当然可以搬进去入住,如果搬家具的过程损坏廖女士家的东西,他们愿意赔偿。

   原房主:之前以个人名义卖房,可妻子不同意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原房东符某荣。符某荣称,2009年,由于资金紧张,他的确和王某签订了《购房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这套房卖给王某,但协议签订后,他妻子一直不同意这笔交易,认为出售价格太低。后来他也提出过退钱,把房子要回来,但王先生不同意。

  2013年,他因为资金紧张向李某品借了30万元,因为经营不善亏本,这笔钱也没还上,经过与妻子协商,他们决定将这套房转让给李某品,以抵欠款(含本金利息)。“房子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和王某签的那份协议,只有我一个人的签名,是以我个人名义卖的。”符某荣说,这件事他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以法院判决为准。符某荣表示,他没有权利以个人名义处置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记者从符某荣此前写下的一份文字说明中了解到,符某荣向李某品借款30万元,无法还清后,将这套房抵债转让给李某品,房子最后于2015年年底过户到李某品家人名下,抵消欠款合利息共计41万元,李某品另外支付符某荣15万元,在这笔交易中,房屋的实际价值为56万元。

   警方调解未果,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了解到,廖女士家里的东西,除了已被搬下楼的家具,仍有冰箱、热水器、空调等物品在房子里未被搬出。目前,她已向海口市秀英区公安局纪检工作人员投诉了派出所民警履职不力的问题。

  “暂且不说房子归谁,现在他搬进去住,房子是我花钱装修的,里面燃气也是用我的名字开户,肯定会产生进一步的纠纷。”廖女士告诉记者,她已向警方提出,要求李某品恢复房屋原状,法院判决前双方都不要进去住,把房钥匙交到警方这边。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回应,他们处理不了经济纠纷。

  秀英派出所陈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4月18日上午,一位市民来派出所求助,称自己在西城秀舍小区有一套房子被人占用,希望派出所和街道办、居委会工作人员去现场作证。随后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去了该小区,市民打开房门后,民警发现房屋内没人,但摆放着各种家具,意识到这套房可能存在权属上的纠纷,随后便离开,告知市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月18日傍晚,住在这套房里的市民报警称,家里的家具被人搬到了一楼,警方组织双方到派出所进行调解,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4月19日凌晨5时许,警方做了大量工作,但双方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陈所长表示,这件事是一起经济纠纷,建议双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关于廖女士投诉民警的问题,将由纪检部门进行核实调查处理。(记者 罗安明)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