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启动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被抓到记3分

12.08.2016  19:08

      原标题:海口启动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被抓到记3分

      为营造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氛围,提高文明礼让的程度,海口公安交警的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违法抓拍系统将于近日正式启用。先期启动的2套抓拍前端设备设置在南海大道金盘实验小学斑马线和海职院门口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斑马线遇行人通过但不停车让行者,将被电子警察抓拍。

      斑马线上,形形色色的车辆呼啸而过,行人在车流中左躲右闪、如同惊鹿……7月19日,一辆公交车在途经和平南路一斑马线时,因没有减速避让行人,将一位正常过街行人撞伤,这样的交通事故在海口频频发生。针对发生率比较高的“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近日,海口公安交警采用先进的高清智能电子警察技术,只要行人和机动车同时出现在人行道上,设备就会进行抓拍。

      该系统采用电子监控、监测、高清、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对道路交通的全天候监控,解决了民警不在现场等执法难题,扩大、延伸了交通管理时间和空间,增强了发现、查处交通违法的能力,对潜在的违法行为人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有利于消除一些驾驶人的侥幸心理,提高守法自觉性,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从而减少斑马线区域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法规,机动车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为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利用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海口公安交警在海南首创。海口公安交警计划先期投入2套电子警察,下一步将迅速扩大设备安装范围,并将同时利用现有全市300套监控设备采取人工抓拍的方式拍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小贴士:

      1、对于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摄录取证后录入违法系统:a、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b、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3、机动车行驶的车道,与行人走的车道相邻的。

      2、不认定违法的情形的包括以下五种:a、行人在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等候,未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的情形的;b、机动车所在车道与行人所在车道相隔的;c、行人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时,跟随第一辆通过人行横道的机动车,连续通行的其他机动车,不认定违法;d、机动车在已进入到人行横道前,已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再起步时,不与行人产生冲突的;e、机动车停车避让时越过停车线,未与行人发生冲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