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7日内可退 海口严打销售超标车

29.08.2017  12:14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28日消息 (南海网见习记者胡丽齐)“我如何辨别销售商违规售卖的超标车?”“买到了超标电动车,但商家不予退、换货,该怎么办?”.....自海口无牌电动自行车恢复上牌以来,海口的“电单侠”被各类问题困扰不已。8月28日下午,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李剑做客海南首档融媒体述政栏目——《公仆之声》,针对网友关心的电动车上牌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问:目前海口市有多少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共有多少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

  答:目前海口市上共有18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经统计,《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总共有10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

  问:我如何辨别销售商违规售卖的超标车?

  答: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要求海口市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需要符合国家标准,且在《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核对所要购买的车是否在《目录》中,该目录可在海口市政府官方网站上查看,而销售商一方也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目录》清单。

  此外,对于在《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仍然要检查该车的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及核对相关指标是否达标等方面,以防商家对车辆进行改装,从而影响上牌。

  问:“根据消费法,经营者提供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退货,15日内换车。”但我等到相关材料办下来后,已经超出了7日或5日的期限了,该怎么办?

  答:7日或15日的时间以开具发票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包含等待文件(办理材料)、修理期间、检测期间等情况消耗的时间。消费者可先在7日或15日内,先通过拨打12315或到销售商处进行协商的方式,提出退、换货的要求。登记后,在法律允许的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或材料即可。

  此外,提出退、换电动自行车投诉的消费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非海口户籍的还需要居住证或居委会证明;(二)购买车辆的税务发票凭证;(三)不能登记上牌的凭证,需提交交警部门不予受理上牌的通知书;(四)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需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合格检测报告;(五)属于未列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第四批)的电动自行车,需提交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问:工商部门如何处理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答:工商部门对投诉举报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坚持有诉必接,有案必查,群众可通过12345或12315反映此类情况。此外,工商部门后续还会继续加强打击违法销售行为。

  问:买到了超标电动车,但商家不予退、换货,该怎么办?

  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单位予以退换货,如果销售单位拒绝退换货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法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仍未无法达成一致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仲裁机构对商家进行起诉,保障自身消费权益。

  问: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如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管?

  答:目前,工商、交警和质检三部门已形成一个较好的互动机制。工商在市场走访时会邀请质检的技术人员陪同检查,而交通部门在路面上发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进行统计并汇报到工商,工商会依据数据对相关品牌销售店进行重点检查和打击。同时受到处罚的电动自行车商家的信息将会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予以公示,消费者可根据企业情况进行选择购买产品。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