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买电动车可直接上牌!海口交警公布100个“带牌”销售网点→

06.01.2022  17:46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的工作要求,海口交警支队将于1月5日起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1月5日后

  购买电动自行车可就近选择

  网点上牌

  2022年1月5日(含)之后购买的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就近选择“带牌销售”登记代办服务网点办理上牌。海口市交警支队将委托具备代办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开展“带牌销售”登记代办服务工作,实现从购车到上牌“一站式”服务。

  目前海口交警公布上牌网点共100个,市民可自由选择就近上牌。

  1月5日(含)之后购买的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网点如下:

  01

  不予办理登记情形

  (一)既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未获得CCC认证证书,也不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两轮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

  (二)对2021年7月24日(不含)之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

  02

  登记上牌措施

  (一)对2022年1月4日(含)之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证书的,以及2021年7月24日(含)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继续采取通过“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申领电子通行凭证,由系统按照顺序分配上牌时间、地点的方式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已申领的电子通行凭证有效期延至2022年3月15日。

  (二)对2022年1月5日(含)之后购买的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就近选择“带牌销售”登记代办服务网点办理上牌。

  03

  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需持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