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起火,三亚一车主被拘10日,房东被罚500元!

04.08.2022  20:29

  近日,三亚发生一起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车主车辆被烧毁,还被行政拘留十日。另外,房东未尽主体责任被处罚金500元。

  事发当日,三亚市吉阳区港门村社区一出租屋内一辆电动自行车着火,三亚市吉阳区港门村社区消防站到达现场发现,室内一楼一辆电动车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出单干线两只水枪进行扑灭,着火面积约2平方米。现场电动车烧毁一辆,无人员伤亡。

  经火灾现场实地勘察、询问当事人,该出租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充分暴露出个别车主的侥幸心理,吉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取证后,移交吉阳公安分局河东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隆某行政拘留十日;针对房东陈某未尽主体责任,任由租客和自己的电动车放入室内并充电,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处罚金500元。

  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吉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火灾现场警示会。将该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并提醒居民高度重视电动车入户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性,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